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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别人唱歌

★文化时评
1998-09-19 来源:生活时报 江 熙 我有话说

人总是要唱歌的,但唱歌的意义有不同。前些时候有个乐评人叫做什么的说过:“人固有一唱,或唱给自己听,或唱给别人听。”唱给自己听者纵然声音重于泰山,亦可旁若无人,如在浴室或在卡拉OK厅,他们之所以不屈不挠地虐待别人和自己,是由衷地坚信“唱自己的歌,让别人去说吧。”而亦有唱给别人听者,声音有时可在万人之演出现场让声音轻如鸿毛,传扬出来的却照样妙曼动人,原因无它,假唱也。

因为我们的歌手归根结底是为别人服务的,是唱给别人听的,所以,他们如果有缺点,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。只要我们的歌手不仅仅为谋人民的“利”而来,也想为人民的“益”做些事情,我们这个歌手队伍就一定会兴旺起来。

我们的歌手都是来自五湖四海,我们的歌坛从80年代的扒带时期,到90年代初的拼贴时期,到如今的翻唱时期,离我们期待的真正的原创时期的到来,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,相当长的历史阶段,我们将毫无脾气地置身于手工业唱片打制和临摹时期,最多美其名曰唱片工业的初级阶段。因此我们的流行兼娱乐同志在沾沾自喜的时候,除了减少我们什么都敢唱的勇气之外,还要看到困难,看到危机。既然歌手通常是唱给别人听的,并且是靠别人的认可来实现自己生存价值的,就有责任唱好自己的每一首歌。否则因为假唱、抄袭或唱不好而下不了台的事会是经常发生的,毕竟别人的眼睛是雪亮的,耳朵也是明白的。歌手明白这一点,就会得到别人真正的关心、爱护、帮助。

今后我们自己的原创音乐队伍,不管是商业歌手,是公益歌手,是另类歌手,只要他是真心想为别人唱歌,并且唱得好的,我们都要给他叫好,开演唱会。大家唱好了,大家都开演唱会。用这样的方法,表达我们的美好态度,使广大群众都能听见好的原创音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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